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 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 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 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